近期,玛沁县人社部门及时处理了一起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共拖欠农民工工资38万元。
5月23日,建设工程为玛沁县拉加镇洋玉村至兴海县界公路建设项目的23名农民工到我县人社部门投诉拖欠工资问题,接到投诉案件后,劳动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详细询问拖欠事项,多渠道多方面取证,了解掌握案件实质,按照“谁承包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经过几天的调查取证,最终劳资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欠薪方同意暂时支付30万元农民工工资,案件得到有效处置,切实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农民工对我县劳动监察部门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