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班子
局长加羊扎西,负责统计局全盘工作及项目衔接工作。
二、主要职能
玛沁县统计局主要职能
(一)依照国家统计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全县统计工作。
(二)组织实施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对统计调查对象进行统计监审,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玛沁县人口、经济、农业等大型专题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县情县力方面的统计资料。
(四)组织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运输邮电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和环境及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社会福利业、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资料,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金融、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
(五)组织实施基本单位、能源、投资、消费、收入、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和反映社情民意的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资料,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环境保护、对外贸易、对外经济、财政、税收、就业、妇女儿童、基本单位登记注册等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
(六)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反映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七)组织实施全面小康监测、科学发展评价考核监测及社会发展评价监测,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分析、预测和监督,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审批、备案部门或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基层统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资料的审核、评估。
(九)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资料库系统。
(十)指导全县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组织全县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工作。
(十一)承办县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组织机构
玛沁县统计局内设机构名称:玛沁县牧区抽样调查队主要职能
(一)组织实施城乡住户、农业生产、国民经济主要行业生产价格、投资价格、居民消费价格、农产量、农业中间消耗、服务业、规模以下工业、规模以下固定资产投资和资质以外建筑企业等国家抽样调查制度,以及国家统计局布置的有关企业景气、企业集团、现代企业制度跟踪监测、农村贫困监测、城乡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等专项调查制度。
(二)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快速反应制度,组织开展经济社会重大问题专项调查,及时报告本地区的突发性经济事件和重大社会经济问题等方面信息。
(三)参与组织实施国家有关普查项目。
(四)授权管理和公布有关统计调查数据。
(五)依法查处本地区调查对象的统计违法案件。
(六)与玛沁统计局一起完成统计信息化的有关工作。
(七)负责本队党的建设、纪检监察、人事、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八)玛沁县统计局委托,组织指导地方调查队的业务工作。
(九)接受玛沁县委、人大、政府、政协交办和有关部门委托,开展统计调查,提供统计数据处理服务。
(十)完成国家统计局和青海调查总队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联系方式
办 公 地 址:玛沁县办公大楼一楼
工作及投诉电话: 0975-8382286
传 真 号 码: 0975-8382286
邮 政 编 码: 814000
办 公 时 间:除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外正常上班
玛沁县统计局
201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