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赵洪林,负责卫生、人口计划生育以及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全盘工作。
副局长:乔忠,主要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和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实施。
一、职能职责
1、研究提出全县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技术规范和卫生标准的监督实施。
2、研究提出全县区域卫生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卫生资源配置,制定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指导卫生规划的实施。
3、研究制定农村牧区卫生、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实施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
4、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制定对人群健康危害严重疾病的防治规划,组织对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
5、研究指导医疗机构改革,监督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医疗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负责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依法监督管理血站的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
6、研究制定县级重点医学科技、教育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普及应用工作。制定全县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和卫生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组织实施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
7、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负责传染病防治和食品、职业、放射、环境、学校卫生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和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
8、组织指导医学卫生方面的政府与民间的多边、双边合作交流工作,组织协调与国际医学卫生领域的交流合作。
9、贯彻中藏西医并重方针,推进中藏医药的继承与创新,发展民族医疗医药事业,研究和指导藏医医疗工作,组织全州藏医藏药的理论、医术、药物的发掘、整理、总结和提高。监督和协调管理民族医疗、医药机构,组织制定和实施藏医药发展规划,加强中、藏医药人才培养。
10、组织调度全县的卫生技术力量,对县内重大突发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疫情的发生、蔓延。
11、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并进行监督。
12、代管县红十字会办公室、县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县食品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13、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实施办法和计划;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发展。
14、组织实施全县计划生育科学研究的总体规划;负责实施参与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综合性研究。
15、综合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制定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服务的规划与规范,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监督和指导计划生育技术应用和药具发放。
16、制定计划生育统计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17、管理实施计划生育国际、省、州级援助项目。
18、指导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的工作。
19、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对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
20、依法行使辖区内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职责。
21、依法组织开展对辖区内食品、保健品、化妆品重大安全事故的查处;根据地方政府授权,组织开展辖区内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的专项执法监督活动。
22、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负责辖区内医疗器械产品的监督管理。
23、监督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组织实施辖区内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及淘汰药品的初审上报工作。
24、贯彻实施法定药品标准;监督实施药物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研究实施方案;执行药品研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
25、监督、抽验辖区内药品的生产、经营和医疗单位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发布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公报;依法查处辖区内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和责任人;监管辖区内中、藏药材集贸市场。
26、依法监管辖区内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及特种药械。
27、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综合业务科、计生办、合管办、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设立代管县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县红十字会办公室、县食品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内设机构主要职能: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事务工作和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制定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和局机关的政治学习、文件处理、秘书、机要、机关财务、行政人事、宣传、信息、统计、文书档案、来信来访、保密、督查、督办、新闻发布、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指导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卫生资源配置;拟定卫生财务、基建、装备管理规定、制度和标准;负责所属卫生单位部门综合预决算、财务资产、基本建设的监督与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医疗卫生项目价格执行情况: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二)综合业务科
1、卫生执法与监督
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卫生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开展综合性医药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监督管理传染防治和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监督管理公共场所、职业、放射、环境、学校卫生;规范职业病的诊断与鉴定;负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的监督管理;监督医疗机构、采供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医疗废弃物处理情况、菌(毒)种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和传病疫情报告情况和监督检查;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承担卫生稽查和卫生监督人员培训的组织工作。
2、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
拟定全县重大疾病防治规划;组织实施严重危害公众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开展疾病综合防治工作;监督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和政策措施,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健全完善疾病预防体系;承担发布全县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工作;承办县防治艾滋病性病协调会议办公室具体工作;拟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规划、制度、预案、措施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储备和队伍装备计划;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分析评估等卫生应急活动。开展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以及其他重大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3、医政科(中藏医、科教)
负责研究指导医疗机构设置,监督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协调本辖区及有关部门,对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事故进行组织紧急救护;负责研究和指导藏医药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中、藏医药研究、规划及人才培养;负责指导本辖区的区域卫生规划、资源配置、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继续医学教育和指导社区的卫生服务工作;负责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和负责县重大活动期间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来我县宾客的医疗保健工作,对高原干部职工的医疗保健工作提出意见并组织实施。
4、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
拟订妇幼卫生、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规划、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妇幼保健、社区卫生机构体系建设规范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妇幼保健和生殖健康专项技术、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施监督管理。
(三)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县食品药品监督分局)
承担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的具体工作,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开展食品安全监测、食源性疾病监测、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监督食品安全检验机构资质和检验规范工作;承担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工作;承担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计生办
根据县政府确定的人口控制目标,拟定全县计划生育中长期和年度计划;制定全县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和考核办法,督促和指导各地区、各部门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执行和落实,负责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参与全县人口统计数据的研究和分析。制定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全民性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编制计划生育事业费,基本建设投资的预、决算及计划生育药具计划。
三、办公地点:大武镇雪山路
四、办公电话:0975—8382639(传真)
0975—8382634
五、投诉电话: 0975—8383990
六、电子邮箱: mqwrj990@126.com
七、邮政编码: 81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