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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体制机制 完善政策措施 健全服务体系
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 
——青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李榆林就
《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答记者问
来源:http://www.guoluo.gov.cn    时间:2017年12月25日    编辑:段福善

  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正值全党全国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之际,青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李榆林就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接受了记者采访。
  记者:如何理解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实施意见》的重要意义?
  答:高校毕业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基层是高校毕业生成长成才的重要平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近些年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和措施,对提升基层干部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推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对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同时也要看到,当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还存在动力不足、渠道不畅、发挥作用不够、发展空间有限、服务保障不力等问题。两办出台的《实施意见》,针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方向目标,完善了政策措施,提出了新的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对确保高校毕业生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流得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记者:《实施意见》是如何形成的?
  答: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79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作出重要批示,并进行了部署安排。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实施意见》基本框架,紧紧围绕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和就业优先战略,以服务基层发展为目标,以更好发挥高校毕业生作用为核心,坚持服务基层和人才培养相结合,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推动相结合,坚持政策支持和完善服务相结合,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健全服务体系,构建“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流得动”的长效机制。《实施意见》形成后,反复讨论,广泛征求了省就业(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意见,经省政府审议、省委审定、省深改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后,印发全省实施。
  记者:当前,我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面临哪些困难?
  答: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和基层发展对各类人才需求相比,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还存在动力不足、渠道不畅、发挥作用不够、发展空间有限、服务保障不力等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到基层工作渠道偏窄。表现在大部分高校毕业生就业观念陈旧、少数民族地区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不强、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愿望不强、毕业生总量持续增加、竞争力大等方面。二是到基层工作待遇相对偏低。主要受少数民族地区经济不发达、基层和中小微企业提供的就业岗位待遇偏低等因素影响,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基层服务项目、公益性岗位、见习岗位服务人员和中小微企业岗位待遇普遍较低。三是到基层工作“留不住”问题突出。一方面,考录招聘到乡镇行政事业单位的毕业生,因个人问题、生活方面等困难,调动交流愿望比较强烈,基层单位存在“留不住”现象;另一方面,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服务满后还需自主择业,用人单位想用却“留不住”。
  记者:《实施意见》的政策框架内容有哪些?
  答:《实施意见》从五个方面提出24条政策措施,主要概括为,一是在多渠道开发基层岗位方面,突出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开发就业岗位,为到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参军入伍、中小微企业、基层创新创业、参加基层服务项目搭建平台。二是在健全保障措施方面,建立健全培训和实训体系,落实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职员等级晋升、完善基层职称评审制度和提高工资待遇等保障措施。三是在畅通流动渠道方面,在干部人才选拔任用机制上,强化基层工作经历的政策导向,向在基层工作的优秀高校毕业生倾斜。四是加强组织领导,在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教育引导、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和开展宣传表彰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记者:《实施意见》在为高校毕业生“下得去”搭建平台方面有哪些新政策?
  答:一是政府购买服务方面。结合实际合理制定数量和规模,通过政府技术雇员制和购买服务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二是引导高校毕业生投身扶贫开发和农牧业现代化建设。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投身现代化种植业、农牧业技术、农牧产品加工、休闲农牧业、乡村旅游、农牧区电子商务、农牧区合作经济和基层水利建设等事业,创办各类实体,承接政府购买管理服务。三是引导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对乡镇机关招录公务员的学历、专业和开考比例进行了细化明确,在考录招聘计划安排上向本市(州)户籍高校毕业生倾斜。四是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鼓励和吸引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军营建功立业。落实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落实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复学升学、就业创业等政策。在此基础上,事业单位招聘每年安排10%的岗位定向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五是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鼓励中小微企业在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产业优化升级以及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过程中,进一步开发有利于发挥高校毕业生专长的管理型、技术型就业岗位。六是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创新创业。鼓励高校毕业生根据自身专长和区域经济特色,在基层创办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通过“互联网+”等形式实现自主创业,给予就业创业政策扶持等。
  记者:《实施意见》在为高校毕业生“留得住、干得好”创造良好条件方面有哪些新政策?
  答:一是加强政府技术雇员管理。先行试点政府技术雇员制的地区,合理确定政府技术雇员招募数量和规模,强化对政府技术雇员的管理。二是加大教育培训。建立健全面向基层高校毕业生的多层次、多元化培训和实训体系,多渠道组织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实践锻炼。各地区在落实“青海省中端和初级人才培养计划”时,将乡镇事业单位新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初级人才培养范围。三是营造有利于高校毕业生发展的制度环境。落实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进一步优化基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适当提高基层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比例。对到条件特别艰苦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达到规定服务年限后,可通过事业单位招聘、选调、轮岗、对调、流动等方式,统筹做好交流工作。四是完善职称评审制度。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高校毕业生初次职称认定评审时,由“工作满1-3年且考核合格后”修订为“招聘本年度或第三年度考核合格后”认定评审相应职称。医疗卫生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六州和海东市“两化”县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直接聘任中级职称。四是逐步提高基层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对到我省县以下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的级别(薪级)工资,二、三类区高定二档,四、五、六类区高定三档。落实我省乡镇工作补贴政策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增长机制。五是加强其它待遇保障。强调了用人单位要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及时转移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和兑现相关优惠政策等,在政策上给予保障。
  记者:《实施意见》在为高校毕业生在基层“流得动”提供支持有哪些新政策?
  答:一是注重拓展在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职业发展渠道。省、市级事业单位应拿出一定数量岗位公开招聘有5年以上基层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人员。二是完善基层人才顺畅流动机制。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打破户籍、地域、身份、学历、人事关系制约,促进高校毕业生在不同地域和不同性质单位间合理流动。三是优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进一步简化优化服务流程,明确服务标准,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充分运用全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信息平台,提供精准、高效的就业服务。
  记者:《实施意见》对“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有哪些新的政策?
  答:一是基层服务项目服务人员的工龄认定上由之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认定工龄,修订为“服务期内认定工龄”;统一参加社保后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工龄。二是从事专业技术岗位的基层服务项目服务人员,服务期内参照服务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标准、条件和程序进行职称评审认定。三是每年在制定行政事业单位考录招聘计划时,将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考录招聘职位(岗位)计划数的一定比例或全部职位(岗位),面向基层服务项目期满人员考录招聘。
  记者:如何理解《实施意见》中新提出的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
  答:将在基层重点领域就业创业的优秀高校毕业生作为后备人才,实行导师制培养模式,由用人单位负责人或业务带头人进行“一对一”传帮带,原则上放在校长助理、所长助理、专家助理、总经理助理等重要岗位上进行锻炼培养,促进高校毕业生扎根基层、在基层成长成才。各市(州)、县(区、市)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大对后备人才的支持力度,为其在基层工作生活提供便利。上级机关事业单位选拔干部人才、同级单位岗位职务(等级)晋升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应将纳入后备人才的优秀高校毕业生作为重点人选对象。
  记者:如何确保新一轮政策落实到位,释放政策效应?
  答:落实是根本,新一轮政策出台后,我们将联合各地各相关部门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教育引导,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开展宣传表彰,确保政策落地见效。主要采取:一是将《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青办发〔2017〕43号)发布在省、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和省教育厅、各高校、青海省人才市场网站上;二是下发《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17〕512号),明确了贯彻落实的工作机制,强调了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确实为贯彻落实《实施意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确保政策落地见效。三是开展一系列的政策宣传活动,开展政策解读、编印《宣传手册》和政策问答等活动,增强政策知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