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并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才华同志为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加才让同志为县地震局局长(副科级,试用期1年);
向阳同志为当洛乡派出所所长(副科级,试用期1年);
免去:
赵邦彩同志县地震局局长职务(兼任);
庞旭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信访局局长、县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主任职务(兼任);
乔忠同志县卫生与人口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
塔哇才让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杨海平同志县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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