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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才让当周等同志职务任职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6年06月01日    编辑:玛沁县管理员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玛沁县委《关于才让当周等同志职务任职的通知》(沁委〔2016〕36号)精神,经2016年5月12日第十四届玛沁县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才让当周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任信访局局长(正科,试用期一年);

李银林同志任县扶贫开发局副局长(副科,试用期一年);

魏万玛才旦任县政府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任(副科,试用期一年)。

此复

               2016524